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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经楼与阅览室规约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8-01-02 点击:
    藏经楼与阅览室规约
    诸供养中,法供养最,当知佛法可以觉悟人心,维持世道,若依之修正,必能离苦得乐。三藏法宝及一切弘扬佛法书籍皆系人天眼目,救世舟航,若非夙植善本,难得见闻,受持阅读,倍须崇重,敬约数端,俾供遵行。
    一、常住藏经安放藏经楼上藏经橱中,由藏主管理,阅览室经书放阅览室经橱内,由管理员管理。各须分门别类,编号列序,编成目录,以便查阅。
    二、经书放置须按次排列整齐,不得混杂错乱,借阅,归还,移动时,须洁手端捧。
  三、凡大藏经及其他经书,借阅者须出具借条、填写号码借书人名及年月日归还日期,并限期归还。必要时借阅人应缴押证件以确保归期。
  四、凡精印孤本,只许在经楼上或阅览室借阅,当日收回,概不准携出。
  五、看护经书,须尊之如佛。借阅经书、应保证不遗失,不损坏,不污渍、不折页,不在书面上批字圈点等。归还时藏主与管理员须检视是否完好,如有损坏,视其轻重令其赔偿,并不再借给。
六、橱架上经书须定期检视,防止霉蛀,如发现破损须及时修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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